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强夯设备租赁合同甲方:中铁三局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部乙方:德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为完成 兰新铁路 A10 标段路基强夯 工程任务,甲方租赁乙方设备进行项目施工,为约束双方责任,兼顾双方利益,经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一、施工日期:从 2024 年 6 月 25 日开始到施工结束。二、计价方式:按月租赁,5 万元/月(合 1666 元/天,税后价,最终按实际施工天数结算,该单价包括:(1)乙方的管理费、利润;(2)乙方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保险、食宿、交通、安全防护品及设施费等;(3)乙方设备的施工费、维修费、保养费等;三、乙方设备: 设备名称 牌号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 数量 机况 强夯机228250B 强夯机 抚顺挖掘机厂 2024 年 1良好 四、双方责任1、甲方负责现场平整及协调地方干扰,保证设备顺利施工。2、甲方负责工程租赁费的及时给予。3、甲方提供施工用柴油保证设备正常施工。4、乙方必须严格根据技术操作安全法律规范施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确保如期、安全、优质完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日期: 日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