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总 工 程 师 聘 用 协 议甲 方 ( 用 人 单 位 ) 名 称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乙 方 姓 名 :户 籍 所 在 地 :性 别 : 出 生 日 期 : 民 族 : 文 化 程 度 :电 话 :身 份 证 号 码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 等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的 规 定 , 甲 乙 双 方 遵 循 合 法 、 公 平 、 平 等 自 愿 、协 商 一 致 、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订 立 协 议 , 依 法 遵守 本 协 议 所 列 条 款
一 、 协 议 类 型 和 期 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 形 式 确 定 本 协 议 期 限 :( 一 ) 固 定 期 限 :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 止
( 二 ) 无 固 定 期 限 :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法 定 终 止 条 件 出 现 时 止
二 、 工 作 岗 位 和 工 作 地 点第 二 条 根 据 甲 方 工 作 需 要 , 乙 方 同 意 担 任 职 务
工 作 地 点 位 于
经 甲 、 乙 双 方 协 议 同 意 , 可 以 变 更 工 作 岗 位( 工 种 ) 和 工 作 地 点
三 、 岗 位 要 求第 三 条 乙 方 必 须 具 备 助 理 工 程 师 或 以 上 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称 资 格 证 书 和 矿 长 安 全 资 格 证 书 , 并 保 证 这 些证 书 持 续 合 法 、 有 效
第 四 条 乙 方 必 须 服 从 甲 方 的 领 导 , 全 面 负责 煤 矿 的 采 区 设 计 , 生 产 系 统 调 整 , 技 术 法 律规 范 、 标 准 、 措 施 的 制 定 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