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户外广告载体租赁合同甲方:宜宾市空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宜宾大地坡丽雅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广告日期:甲方同意将宜宾机场内 20M×6M×2 的广告载体一块租与乙方发布广告,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3月 31 日期间发布户外广告,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就此广告位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二、 广告载体地点:宜宾菜坝机场主入口左侧第一块(从左至右)三、 广告内容:广告表现形式概有乙方自行决定,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必须合法有效,乙方就发布内容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审
四、 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形式,甲方可要求乙方修改,乙方未作修改,甲方有权拒绝在其广告位发布
广告的知识产权属乙方所有,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使用
五、 广告载体费用:载体租赁费用(含税价):120000
00 元/年(壹拾贰万元整),其中费用包括:载体租赁费、地场费、税金、维护管理费以及向相关部门所缴纳的其它费用
六、 付款方式:合约签订后 7 日内支付年度合约金额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0%(60000 元);一个月内支付年度合同总金额 40%(48000元);在合同期前的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总金额 10%的余款(12000 元)
在每次付款前甲方需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乙方,由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次年或第三年也按此时间付款
七、 广告的制作及维护保养:1、在合同期内,甲方负责广告载体及相关设施的牢固、抗风力、防雷接地等维护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乙方的广告能正常发布
在维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如造第三方损伤(失),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由此跟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