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 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分 期支付,分别为 、 、 ,支付间隔为 个月
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拥有乙方 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 账单
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 若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则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 若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则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 作为赔偿,则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