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北京天德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娟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 21-306电话:65435833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7 号院 18 号楼131、132 号(以下简称“该房屋”),中的部分面积 合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及附件 2 图纸
2、乙方确认,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将房屋的实际状况(包括使用、装修、附属设施、面积、房屋结构、周边环境等)向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告知,乙方亦做了充分细致地了解,双方据此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房屋用途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租赁甲方该房屋的用途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守法自行经营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证明
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乙方自行转租可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
第三条 交验身份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房屋所有权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2、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四条 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期限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返还1、房屋的交付: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应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房屋的返还:(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在 2 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2)乙方返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
甲乙双方应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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