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 2024024- 项目名称: 功夫小子中式营养快餐 受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北京食神轩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 北 京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技术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经实地考察后,同意加盟 店
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品牌使用费,技术设备费, 商标权使用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 元)
设备按合作手册中所列详细清单配送(所配备设备由定点厂家生产)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二年,临期满前一个月申请续签合同,免收合作费用
从签订合同 年 月份起每月应向总部缴纳品牌管理费 元每三个月缴纳一次
延期二个月缴纳的总部作违约处理,超过三个月将自动解除合作合同,同时总部停止配料供应
第三条 技术资料的正式转让期限,在甲方向乙方财务部门正式交清应交费用后,乙方将所有的技术资料交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
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负责甲方技术人员培训(含管理人员)特级功夫店培训人员 4 人,培训时间为 15 天;三级功夫店培训人员 3人,培训时间为 10 天;一级功夫店和二级功夫店培训人员 2 人,培训时间为 7 天
保证及时供给核心配料“MIWON”(味料)及合作商在当地难以采购的各种配辅料,总部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总部负责
提供总部开发的各种新产品,享受技术升级
对合作商所购配料在收到货款 10 天内保证配送到(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乙方不得影响合作商的正常营业
为保证合作商的正常开业,总部根据合作商的需求,派人指导 10 天,费用由甲方承担
根据甲方的要求,总部可分配一名技术人员长期驻店工作,驻店技术人员的薪金待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1
甲方必须在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在经营过程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