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提供物料符合 RoHS 标准的协议书甲方:深圳市宝安区大浪引导电子厂法定代表人:杜锋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经盛工业区 5 栋 7 楼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鉴于现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下称“物料”),双方协商一致,按本协议书的约定执行以下检验标准标准
双方特订立条款如下:一、本协议书组成文件1、 双方一致确认以下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文件之一:(1)甲方深圳市宝安区大浪引导电子厂发出的有效《采购订单合同》
(2)甲方在订单中要求乙方所供物料应符合 RoHS 标准的,乙方应当于确认订单时,向甲方提供符合 RoHS 标准的《声明书》“Supplier Lite Environmental Declaration of Component Status FBP-RHS007”,该《声明书》对所有订单中同一零件号下的物料是永久有效的
2、 除非双方作出特别约定修改本协议的,上述组成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二、RoHS 保证、检测及索赔1、 RoHS 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的物料必须符合欧盟有关有害物质含量的法规(EU RoHS DIRECTIVES,包括但不限于 2024/95/EC 和 2024/122/EC)及乙方在《声明书》中所做的承诺
当乙方所提供的物料有任何成分或工艺改变,需及时通知甲方
当 RoHS 法规有更新或改变时,乙方必须及时更新物料信息,并且保证物料符合新的 RoHS 法规
乙方上列保证是持续的、不间断的
乙方已清楚明白及同意本页内容 乙方负责人签署及印章: 提供物料符合 RoHS 标准的协议书2、 检验及赔偿(1)自收到乙方物料之日起,在验收、生产、存储、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物料或含有乙方物料的甲方产品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检测或委托检测机构进提供物料符合 RoHS 标准的协议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