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府采购协议采购代理机构: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以下采购代理机构称甲方) 中标人:杭州梅苑股份有限公司梅苑宾馆 (以下中标人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 2009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00 时第 LCZ2024037 号公开招标评定会上,经评定,并经双方同意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 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变更补充文件。4.招标文件。5.中标人投标文件。6.其它。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 合同范围及协议事项 1.合同范围:本合同为定价服务合同,合同的服务范围由甲方确定。 2.协议期限: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 3.协议范围:主要以甲方报送的名单为准或本人提供的公务人员有效证件为准。4.甲方人员到乙方住宿时享有以下待遇:总机号码:0571-88051000 (单位:元) 编号客房类型房间数门市挂牌价报价一报价二备注优惠率协议价优惠率协议价1标准客房3288061.59%33861.59%3382商务客房12498060.41%38860.41%3883行政单人间13108056.67%46856.67%468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行政客房32108054.81%48854.81%4885豪华行政房14138059.57%55859.57%5586商务套房4158058.35%65858.35%6587豪华套房5188057.55%79857.55%798注:商务报价分报价二是指特别时期的商务报价。特别时期是指“五一”、“十一”、长假(含)前后三天和“西博会”(含)前后十天。三 合同一般条款1.乙方谈判承诺最终价格必须低于或等于本宾馆发的各种形式优惠卡的价格。2.乙方今后与其他市县签订的价格低于本次中标价格的,乙方须承诺甲方享受同等待遇。3.乙方须接受丽水市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4.服务 4.1 必须提供电话预定和电话撤单,预留至当晚 19:00 时。 4.2 对协议范围的工作人员或属协议范围单位客人统一享受协议优惠折价。 4.3 所有协议范围的工作人员及客人均无条件享受散客标准或提供更优惠服务。 4.5 免费停车。 4.6 甲方在客房安排上享有优先权,乙方不得以客房紧而拒客或安排档次、朝向、设施低的客房。 4.7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须达到相应的星级标准和服务,并通过协议保证公务人员入住的服务质量和标准可以享受不低于普通散客的标准。 5.商务 5.1 在协议期间,丽水市公务人员的入住价格不得高于其它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