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甲方(采购单位): 签订时间:年 月 日乙方(协议公司): 签订地点: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协议供货通知单》,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货物。一、采购内容:产品名称型 号 配 置数量单价总价合 计 金 额 ( 大写)二、协议公司是采购单位自行选择,合同价格为单位与公司协商的最终价格。三、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四、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免费安装调试。五、服务条款:根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执行。六、付款方式:采购单位将经审查确认的合同款项划至政府采购专户,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凭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等相关手续报送采购中心,由国库集中支付。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合同规定期限无法提供货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取合同金额 5%的赔偿金。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合同金额 5%的赔偿金。2、乙方提供的设备,若发现与合同不符将取消协议公司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3、甲方应严格根据合同及验收报告进行验货,若出现验收的货物与合同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符,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以上条款如需增加,甲乙双方可协商变动。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某方不服,可申请由财政部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九、本合同一式 3 份,由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甲、乙方各执 1 份,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1 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 号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