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采购人):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甲方依据政府采购办采购计划的批复,甲方将 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乙方在甲方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组织实施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采购的项目内容:(详见附件)二、项目的完成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自行办理采购项目的有关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审批手续和详细的参考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
(二)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三)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四)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五)甲方应及时答复供应商提出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内容等方面的询问
(六)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七)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八)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九)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事项,负责依法组织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提出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三)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四)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五)乙方应及时答复供应商提出的关于招标文件方面的询问和质疑
(六)乙方负责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七)乙方有权依法收取标书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甲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