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反高质字第 号甲方(出质人): 乙方(质权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决算期内及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最高额范围内为借款人 向出借人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
依据我国《公司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1
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实行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2 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1
3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 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6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财产2
1 甲方将其在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3 “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
1 乙方代甲方为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