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来料(件)加工(装配)协议书编号 字(20 )第 号甲方: 公司协同 工厂(公司)乙方:双方依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关于 产品由乙方来料(件)、甲方加工(装配)业务,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提供如下生产所需的条件:1、有上盖的厂房 平方米,办公室 平方米,生活用房 平方米,无上盖场地 平方米
2、生产员工 名,其中:生产管理人员 名,生产工人 名
3、提供工厂现有的水电设备,供电 千瓦,供水 吨/日
4、工厂现有可供使用的生产设备(详见附件 1)
二、乙方同意提供如下生产所需的条件:1、作价/不作价提供生产设备和生产设备维修配件(详见附件 2)
设备价值总计 万港元(CIFXX)
2、不作价提供生产 产品所需一切原材料、辅料和包装物料等,具体数量、规格见分期加工合同
3、作价/不作价提供生产所需增加水、电供应容量的设施,以及工厂厂房、办公室装修所需设施、物料(详见附件 3)
4、义务派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甲方技术、管理人员
直至甲方人员能掌握生产技术,控制产品质量为止
5、为建设厂房,预支加工费 万港元(不计利息)
三、加工(装配)产品要求:1、年加工(装配) 产品 万部(只个)2、加工(装配)产品质量、技术标准:(1)(2)3、加工(装配)产品型号、规格: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2)4、单位原材料(配件)损耗标准:四、加工费计算和支付:1、工厂生产消耗水、电费,以每月实际消耗数量按国内收费人民币折港币计算
2、使用厂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 港元计算
3、管理费:按每人每月(26 个工作日,每日 8 小时工作) 港元计算
4、正常生产后按件计酬(详见每期加工合同)
但,如全厂按件计酬平均每人每月(26 个工作日计)不足 港元,则按每人每月 港元计付;超过者,根据实际数量计付
5、试产(培训)期间,按每人每月(26 个工作日) 港元计算
6、工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