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柴油发电机组供货合同合同编号:(设备)提金尾渣[2024]-18买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卖方:山东汶上新明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11 年 5 月 30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设备)提金尾渣[2024]-18签订地点:山东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 山东汶上新明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代表,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山东 · 牟平 ,就买方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的供货、安装、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了友好、充分的协商,供需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买卖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且按下列顺序解释:(1) 合同书;(2) 合同条款及附件;(3) 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4) 投标文件
卖方保证全部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交货期向买方提供上述合格的设备和服务
买方保证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卖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本合同一式八份,买方五份,卖方二份,招标代理公司备案一份
买 方买方(章):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 11号法定代表人:曲胜利委托代理人:电 话:0535-4631179-2326传 真:0535-4630036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市牟平区支行账 号:37001667260050004376税 号:370612165341292邮政编码: 264109卖 方卖方(章):山东汶上新明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山东汶上县经济开发区光明路中段法定代表人: 刘道华委托代理人:电话:0537-7292186传真:0537-7292681开户银行:中行汶上支行账号:415800692668091001邮政编码:272500 2011 年 5 月 30 日第一卷 商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