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城中村改造土地处置办法及办理程序 XX 市“城中村”改造土地公开交易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城中村”改造战略,加快推进全市“城中村”改造步伐,切实做好“城中村”改造土地处置和供应工作,特制定如下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公开交易办法
一、“城中村”改造土地处置模式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政府引导、村民自愿、企业参与、市场运作、依法依规”的原则,对城中村进行整体改造和土地处置
“城中村”改造土地处置模式分为两种: (一)净地公开交易 由区(县)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先行组织拆迁,拆迁完成后委托市土地交易中心以公开交易的方式组织土地供应;或者拆迁完成后,市土地矿产储备管理办公室对拆迁土地进行协议收储,由市土地矿产储备管理办公室委托市土地交易中心以公开交易的方式组织土地供应
参与拆迁的企业必须参与土地交易,若其竞得土地使用权,只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净收益
(二)毛地公开交易 片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将“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委托市土地交易中心以公开交易的方式组织土地供应
片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及完成时限作为土地交易条件,土地竞买人只对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进行竞价,竞得人只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净收益
土地竞得人需按照专项规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拆迁安置工作,否则,退出“城中村”改造工作,并对前期投入不予补偿
二、“城中村”改造土地处置主要环节 (一)确定“城中村”改造范围 “城中村”改造范围应结合其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路网结构,充分整合周边土地资源,保持街区规划的完整性来合理划定
具体范围由各区(县)政府提出,报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二)对“城中村”改造范围的专项调查 按照《XX 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区(县)政府组织编制拟改造片区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
其中,对于改造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要进行调查勘测,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