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区农村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承包合同 年 月 日 赛下村村小学水泥硬化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甲方:乙方: XX 县区周田镇寨下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XX 县区人民政府批准修建,XX 县区寨下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择优的基础上,确定了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寨下村村小学水泥硬化公路工程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全长 1
0 公里,路基宽 3
5 米,路面宽 3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按工程施工图纸,路面宽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层宽 3
0 米,厚 15 厘米,天然砂垫层宽 3
5 米、厚 5 厘米施工
2、施工工期: 个月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质量
按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公里(¥ 元)
5、承包方式
第二条 工程图纸 公路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提供日期为本合同签订日期,施工图纸提供壹套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监理工程师(理事会)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理事会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计量、签证等技术工作职权,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
第四条 乙方驻地工地代表 公路项目经理部为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机构,其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地面附着物迁移的工作,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在 15 天内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电力、通讯等外接线路的联系、协调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处理当地群众因工程施工期间而引起的纠纷、争执、冲突,防止不良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