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X〕61 号),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 X 的“十三五”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和任务,结合我 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低碳发展作为我 X 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能源节约、增加碳汇为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作用,加快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有效控制全省温室气体排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 X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X年下降 19
5%,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甲烷、氧化亚氮等重点领域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
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
低碳试点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
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评价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积极推进绿色能源体系建设(一)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根据国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要求,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综合考虑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各地发展定位、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情况等因素,将能耗增量增速控制目标和能耗强度降幅指标分解至各地
组织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动节能减排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先进带动”转变
到 X 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2
67 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 X 年下降 16%,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到 7%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