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附件 3111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 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 3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300 分,〃科硏与教学”占 100 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硏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的人员
2序号评审标准标准分评分标准—基础条件1001发展环境(15)1
1 医院有创建省级重点专科分管机构及院、科重点专科发展规划
10无组织机构或发展规划不得分
2 医院有扶持省级重点专科建设的倾斜政策和措施
(包括人、财、物、培训等)51•无明确的政策、计划或措施不得分
2•人、财、物、培训不到位,扣 1 分/项
2专科规模(15)1
1 为独立护理单兀,收治范围合理
10非独立护理单元不得分,跨专业收治一病种扣 2 分
1 床位数 A45 张的独立病区
5每少 1 张扣 1 分,v40 张不得分
3支撑条件(30)1
1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10不能满足专科发展需要,扣 2 分/项
2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医疗设备先进性和适宜性不够、影响专科发展需要扣 5分
3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评估前 3 年投入>100 万丿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