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准则及要求1、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现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结合, 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均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测评
中途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在转出单位的原班级进行,由转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文体创新素质测评
二、组织机构1、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组长:沈沛汝史瑞根副组长:贺小宇赵英虎成员:学生科成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职责:运行与实施综合素质测评、裁定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相关加分项及加分值、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的学生代表
职责: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与记录,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测评指标体系(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总分100 分)1、测评内容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集体观念等方面
(1)思想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