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棉纱购销合同 供方: 义马市祥润纺织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202405322 需方: 宁都县志华制衣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4 年 9 月 26 日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规定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提货时间及数量10月11月12月机织棉纱T/C45S吨175216003780000175T200T180T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佰柒拾捌万元整 (3780000.00 元)二、质量标准、用途:国标二等。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仓库验收。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供方承担。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车、火车运费由供方负担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合理损耗。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纺织袋、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八、结算方式及期限:款到发货九、给付定金额的数额、时间:合同签订后给付定金 10 万元,其他按合同法履行。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十一、违约责任。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需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十三、其它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 方单位名称(章) :义马市祥润纺织品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义马市人民路东段电 话:1823982856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义马支行账 号:250718078961法定代表人(签字):需 方单位名称(章):宁都县志华制衣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宁都县水东工业园电 话:0797-6923698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账 号:2859000103080000310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