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模具委托加工协议 SD/Q7
甲方: 乙方: 台州时达水暖制造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因生产进展需要,委托 ( 简称乙方)制造塑料模具 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模具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二:模具要求:1、 型芯材料 40Gr,型腔材料 P20 或德产 2738
2、 模具全部自动脱模
3、 模具首次交样时间为 38 天,交模时间为 45 天
4、 按国家相关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加工模具,注塑件无飞边、毛刺
收缩等缺陷;5、 模具寿命: 万模次以上;6、 模具分型面错型不得大于 0
05mm;7、 其它要求根据甲方图纸所列的技术要求达到标准
三:制模依据:按甲方提供的 加工;四:售后服务:1、模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原则上修模地点在甲方,如遇甲方加工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甲方完成修理的,可以送回到乙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需要改动引旨起的模具修改,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不计劳务费
五:乙方需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1、模具结构图2、模具操作及保养说明书3、模具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国产材料另行协商)六:付款方式:1、合同正式签订之后首付定金(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整;2、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 %,即 元整;3、余款在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 天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1、如乙方准时按质量完成模具加工,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模具款,如未按时支付(非人为因素除外)模具款,甲方应支付迟纳金或延期模具总价的 %
2、乙方应按时按质地完成模具的加工及相关的修理,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模,则每延迟交模时间(含试模合格的时间)一天甲方将从应付予乙方的模具款中扣除 1000 元以示惩处,假如延迟交模时间超过 1 个月,甲方就不再接收此模具,并有权收回此模具之全部已付款,乙方同时须向甲方缴纳相当于此模具制造价格 1 倍的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