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黄石方式律师事务所《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名称/姓名: 签订时间: 承办律师:《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编号【 】甲方: 身份证号:地址: 邮编: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话: 传真:电邮:乙方:黄石方式律师事务所地址:黄石市大畈路 6 号团城山大厦 2 栋 1101 室 邮编:435000电话:13971781008 电邮:2751560665qq@
com 甲方因与 纠纷诉讼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甲方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下述诉讼工作(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委托代理事项,“X”为非委托代理事项):[ ] 第一审诉讼;[ ] 第二审诉讼;[ ] 再审诉讼;[ ] 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代为起诉/撤回起诉;[ ]代为出庭参加诉讼;[ ]代为提出管辖权异议;[ ]代为申请回避;[ ]代为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代为提出答辩;[ ]代为提出、变更或者放弃己方诉讼请求;[ ]代为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 ]代为提起反诉/撤回反诉;[ ]代为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代为申请执行;[ ]代为收取执行标的;[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 ]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如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