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泉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址: 泉州市打锡巷南侧 C 座后 营业执照注册号: 350500100022547 企业资质证书号: QZ - 01970000061000 法定代表人: 郭振发 联系电话: 22281359 邮政编码: 362000 委托代理人: × 联系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庄任社区 编号为 2024-6 号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泉国用 (2024) 第 202436 200098 号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57577.5 29654.10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商住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使用年限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79 年 7 月 15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为: 海城花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 350503202430097 号 施工许可证号为 350500202401202401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泉)房预售( 2024 )第 号 。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 × 。现售备案号为 × 。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它有效用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房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合 同 附 件 一 , 房 号 以 附 件 一 表 示 为 准 ) 为 本 合 同 第 一 条 规 定 的 项 目 中 的 。 第 【幢】 【层】 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属 钢筋砼 结构,层高为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