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浅谈高校委托开发合同陈省平 中山大学 , 李子和 , 张忠 关键词: 委托开发合同/风险责任/ 违约责任/无效技术合同 内容提要: 针对高校委托开发合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分别从合同的风险责任、违约责任以及成果归属等方面探讨如何维护高校在委托开发合同中的权益
随着“经济建设必须面对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必须面对经济建设”科技方针的深化人心, 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日益加强, 委托开发的课题日益增多
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合同不能严格履行, 出现纠纷, 乃至发生经济赔偿的案例明显增多
很多高校为了应付复杂的法庭诉讼, 白白耗费许多宝贵的人力、物力, 目前这个问题已引起高校领导和科研管理人员的广泛重视
对高校来说, 课题组在承接委托方的开发任务时, 考虑到竞争对手多, 为了把课题争到手, 往往会做出各种让步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例如, 把经费及酬金报得很低, 以至多做几次试验, 或多出几次差错, 加上物价上涨因素, 弄不好要赔钱; 在成果归属方面作出让步, 造成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 在对方并未支付不可预见费的情况下承担百分百的风险责任; 在开发方违约时表示除退回委托方所付全部款项外, 另外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等等
本文就委托开发合同的概念、签订以及如何维护高校在合同中应有权益等进行探讨
1 委托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讨论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包括国家主管部门或项目主持部门就列入国家计划的项目与开发单位订立的委托开发合同
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 支付讨论开发经费和酬劳; ② 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③ 按期接受讨论开发成果
讨论开发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 制定和实施讨论开发计划; ② 合理使用讨论开发经费; ③ 按期交付讨论开发成果, 帮助委托方掌握讨论开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