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青岛国际工艺品城二期 工程项目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2008-5-20 签订地点:中国青岛甲方: 青岛海尔中央空调工程 有限公司(”海尔”)乙方: 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和/或其关联企业已经与 公司(以下称“业主”)签署了编号为 的《 合同》(以后称“主合同”),前述三空格内容见附件一;鉴于乙方已向甲方当面出示了相关文件原件(乙方已在出示后收回,甲方不作任何留存)以证明其及其雇员、临时雇佣人员、帮工等均具有对主合同约定的商用空调进行安装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乙方亦在此声明并承诺:1)乙方向甲方当面出示的上述文件全部是在本协议签订时真实、有效地并由有权机构颁发或授予的资格证明、资质证明等文件,特别是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文件;2)、乙方会仔细保管并留存上述相关文件直至本协议结束;3)、乙方会实行必要的适当的措施来保证上述文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保持合法有效状态;鉴于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并特别承诺:其已对其雇员、临时雇佣人员、帮工等参加本协议项下项目(项目之具体定义见下述第 1 条之约定)设计、安装、维修、维护等的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 60 个小时,参加培训的人员亦已充分理解和明白培训内容;鉴于甲方已与乙方进行了充分沟通,乙方在此确认其已充分明白和理解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技术难度、安装、操作要点和难点等;鉴于乙方同意就本协议项下之项目接受业主和甲方的指定,同意就主合同所约定的海尔商用空调产品为业主提供安装(包括设计、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等)服务,为此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在青岛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约定如下:1、乙方进行安装的工程项目(“项目”)见附件一,施施工场地点见附件一,具体见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2、乙方进行安装的期限见附件一。3、乙方承包工程的具体范围:(以下请在□中划“√”选择具体承包范围)3.1 工程安装 Ⅰ、空调主机和管路系统安装;□ Ⅱ、风机盘管及水管路系统、风口及送风管路设备系统安装;□ Ⅲ、空调系统调试(包含水电);□ Ⅳ、机组吊装;□ Ⅴ、运输;□ VI、其他;口3.2 工程配电 Ⅰ、主机配电系统安装;□ Ⅱ、室内机及附件设备配电系统安装;□ Ⅲ、风机盘管等末端设备的配电及调速开关的安装;□ Ⅳ、通讯系统的安装调试;□ Ⅴ、主机远程控制系统的安装;□VI、其他;口3.3 工程土建 Ⅰ、主机及空调风、水系统相关设备基础制作;□ 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