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 总则为法律规范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职、新入职的员工
第三条 职责划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1)就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签订、存档及管理工作;(2)负责劳动合同纠纷处理及结果上报工作;(3)负责对公司劳动合同签订过程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第四条 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及管理工作一、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签订(1)新入职员工(学校未毕业的实习生除外)办理完相关入职手续后,于一周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其签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发的正式《劳动合同书》,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
人力资源部将于签订后 1 周内盖章后返还员工
对于员工签收劳动合同的文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入档保存,员工在《劳动合同与附件签收表》(附件二)上签字确认
(2)签订过程中,所有员工方事项须由员工本人签署,他人一律不得代签,若发生代签,属违纪行为,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之“奖惩规定”执行
(3)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者,一律不予聘用,本人填写《不签合同说明单》(附件九)
(4)从学徒转正的员工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
(5)所有社会招聘入职的员工,须于入职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材料,特别情况的,需得到人力资源部许可后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证明提交后,方可进行劳动合同签订
二、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续签(1)劳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意见征询表》(附件一)至所在部门副总经理及部门经理签署是否续签留用意见
其中,基层员工由所属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签批,中层及以上员工由高层领导签批
(2)劳动合同期满前,签批通过或未被通过的,均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