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宸地产·傲城项目二期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工 程 名 称: 万宸地产 · 傲城项目二期 工 程 地 点: 成都市郫县犀浦镇校园路东段 111 号 合 同 编 号: WCDC-GC-20240922 甲 方: 四川万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专业承包方: 四川华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4 年 09 月 22 日第 1 页 共 2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傲城项目二期 3#集中商业楼、住宅 7#~16#楼及地下室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包单位(全称): 四川万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甲方)专业承包方(全称): 四川华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鉴于四川万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甲方通过招标确定四川华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消防安装工程乙方,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四川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施工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定义1.1、甲方:四川万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乙方:四川华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1.3、监理单位: 1.4、本工程:万宸地产·傲城二期(3#集中商业楼、住宅 7#~16#楼及地下室)1.5、本合同:傲城项目二期 3#集中商业楼、住宅 7#~16#楼及地下室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6、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验收以及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7 图纸:由甲方提供(但乙方深化设计)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8、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1.9、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方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二、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施工合同(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会议纪要等文件;(3)投标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承诺书、工程谈判记录表(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清单、答疑及补遗书(6)技术标准和要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