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深圳汇丽大厦物业服务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 JS 中心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 HL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 号)、《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深圳市 HL 大厦进行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深圳市-----区-----路;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收费计算面积:约-------平方米(按此面积的收费用于包括地下----层至------层,即 HL 大厦整个物业的管理);物业类型:高层写字楼
第二条 管理事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水景、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管井、强电井、弱电井、风道、风井、共用照明、天线、小型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供配电(包括强、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围墙)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负责整个物业的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不包括人身与财产的保管保险责任,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本大厦智能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综合保安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