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 托委 托 协协 议议 书书 编 号:2024-01甲方:XXXX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一.热处理1 甲方职责1.1. 负责提供零件图;1.2 提供《热处理设备鉴定法律规范》(见附件1),乙方按要求完成设备鉴定。2 乙方职责2.1 对热处理工艺进行评定,确保符合工艺的要求,工艺评定时必须通知甲方,甲方一起参加评定工作;2.3 及时向甲方提供热处理设备鉴定记录。一旦设备发生大修,必须重新鉴定,并提供重新对设备鉴定的记录;2.4 提供热处理设备计量仪器鉴定证书。每次检定完成,应及时提供检定记录;2.5 提供热处理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2.6 每次交货,应将热处理报告和热处理圆盘纸复印一份随零件一起交甲方,甲方将核对工艺要求,一旦发现不相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甲方:XXXX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代表: 乙方: 代表:日期:2024-04-16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1:热处理设备鉴定法律规范1 温度偏差当炉内工作区内升温后,在工作区内任何一点达到变化不应超过炉子设定温度的±25F,用于回火、时效和(或)消除应力的炉子,当工作区升温后,温度的变化不应超过设定温度的±15F。2 炉子的校验应当用已校验和测定过的热处理设备生产零件。2.1 记录炉子校验和测定的记录应当保存至少2年。2.2 分批式热处理炉的校验方法 1.每台炉子工作区使用的最高和最低温度均应测定一次;2.对工作区大于10ft3的炉子至少使用9个热电偶检测位置;3.对于一个125 ft3工作区的炉子,至少在热电偶检测位置上应使用最多达60个热电偶,见图1;4.对于工作区小于10 ft3炉子,应当对前、中、后或上、中、下最少用3个热电偶进行检测;5.当安装热电偶后,应当至少每10min读一次读数,以确定炉内工作区的温度什么时候接近测定温度范围的下部;6.一旦炉温达到设定点后,检测位置温度每5min记录一次,至少30min以确定炉子的再现温度形式;7.当达到设定温度前,温度读数不应当超过设定点±25F;8.当达到炉子设定的控制温度后,温度不应当超过制造商的书面规定温度;每台炉子在完成热处理之前的一年内进行校验;9.当炉子修理或重建后,热处理前应按新炉子进行校验。2.3 连续热处理炉的校验方法 应当根据MIL-H-6875F《钢的热处理》第3章航空实践工艺所规定步骤检验连续热处理炉。3 仪器应当使用自动控制及自动记录仪器。热电偶应当安置在炉的工作区,用合适的保护装置保护其免受炉内气氛的影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