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独家代理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上海市华銮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规定,在相互信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由乙方对甲方所属的项目进行项目全程策划营销代理
现达成具体合作协议如下:一、委托代理标的物:二、委托代理期限:自签约之日起计的 12 个月,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约,则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代理方式:本案代理方式为独家总代理,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将乙方作为唯一代理公司全权负责处理本案的策划、销售、租赁事宜,甲方不得擅自销售、出租委托物业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策划、代理销售、代理出租工作
四、委托价格(本合同内所提之价格皆以人民币计价):该物业的委托价格为均价不低于 元/平方米,实行一房一价,具体价格的确定请参考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
五、甲方义务:1、甲方保证本案委托标的物之产权清楚,拥有合法出售的权利
2、甲方负责提供现场售楼处及现场样板楼层、广场绿化、围墙展板等有关销售场所的布置,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3、甲方必须负责根据乙方项目行销推广计划支付项目行销推广所需的所有费用,这包括现场销售道具(模型、办公家具、楼书、DM 单张等)、广告发布及行销推广活动等等
4、甲方须协助成交客户办理合同的签订、按揭贷款的办理及小产证的办理工作等
5、甲方须按时支付乙方的服务酬劳及佣金
6、甲方须对客户承担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六、乙方义务:1、乙方应协助甲方向客户催交房款,并督促客户根据合同规定付款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委托条件对外销售,不得任意变更甲方委托的条件,影响甲方的声誉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对于客户的附加购买条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或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执行
4、乙方应积极通过自身的营销网络及连锁店渠道在上海推广本案,并负担自身销售人员的薪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