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00—0206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咨询)合同 委 托 人: 北京元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 理 人: 北京方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1 监制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咨询)合同委托人 北京元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与监理人 北京方正建设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 女人街 19 号项目 工程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女人街 19 号 工程规模: 总 投 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 本合同标准条件;③ 本合同专用条件;④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根据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劳。本合同自 2024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完成。工期从监理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4 个月。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北京方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住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 5 号隆盛大厦 B 座 701/704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王玉荣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亦庄支行账号: 账号:4076200001819100001925邮编: 邮编:100176电话: 电话:63313035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部分 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