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石材供货及安装协议书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购货方(全称): 西乌珠穆沁旗园林市政管理所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莱州市文峰街道康宁石材经销处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厚度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马蹄石150*150*50平方3600180.00648000.00 2火烧板600*300*40平方1300200.00260000.00 3路缘石1000*300*200米1500220.00330000.00 4牛雕塑个1120000.00120000.00 5栏杆米1201100.00132000.00 6风水球雕塑套1260000.00260000.00 7台阶石1000*320*150米450240.00108000.00 总金额:壹佰捌拾伍万捌仟元整1858000.00 注:本合同金额均不含税价格,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出竣工图,产品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石材以平米结算、磨边抛光按延米结算。后续工程甲方需追加订购的不同品种的石材,按此合同结算方式及期限执行,不再另行起草;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别订附件。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及检验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及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对产品验收时,乙方应出具包括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在抵达目的地后,向甲方报验,经相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 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及时检验,检验无异议的,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替换货。3、本合同附甲乙双方确认图纸,乙方依据图纸需派技术员及设备进驻现场进行放线、加工安装,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如甲方提供图纸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发图纸变更单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写签证单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做结算时付合理补偿。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 3、交货日期: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分批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 3 天内到货。第四条 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1、工程名称:双拥广场2、工程地点:西乌珠穆沁旗3、工程内容:包人工费(水泥、砂由甲方提供)、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