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矿粉购销合同甲方:中铁第十六工程局漳诏高速公路 B2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乙方:福建省龙岩市适中裕发石粉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漳诏高速公路 B2 合同段路面工程施工用矿粉购销一事,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矿粉规格、数量、合同单价、供货时间及进度1
矿粉规格:掺入 25%消石灰散装矿粉
数量:暂定 2000t
最终购销数量以甲方工程施工实际需要为准
合同单价:乙方供货至甲方旧镇拌和场打入矿粉罐的到场价为 170元/t,不调价
供货时间及进度:自 7 月 25 日至 11 月 30 日,具体供应进度根据甲方实际施工情况确定
二、质量保证、技术标准
乙方生产的矿粉质量必须能得到漳诏高速公路总监办批准使用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规格型号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材料需要送甲方以外试验检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交通部部颁标准及漳诏高速公路技术法律规范要求
甲方提供技术质量标准数据,以便乙方组织生产
三、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中铁第十六工程局漳诏高速公路 B2 合同段旧镇沥青拌和场
甲方在拌和场设 50t 的散装矿粉贮料罐供乙方存料
四、安全措施乙方在组织生产、装车、运输及卸车堆放过程中,均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并给相应机械及人员上保险(费用自负),若发生事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验收方法材料验收由甲方负责
材料数量:甲方在拌和场安设一台电子磅,所有进场矿粉数量按国家规定计量标准计算;材料质量:每一批号材料乙方必须提供出厂检验单并通过甲方试验室的抽检,检验结果必须满足技术法律规范要求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每半个月结算一次,结算后五天内甲方尽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