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LED 显示屏租赁合作协议 甲方: 长春西典宾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长春市鑫坐标广告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有效提升双方企业品牌形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向乙方提供建设 LED 显示屏所需场地,位于酒店三楼宴会厅,以用于第三方租赁使用
乙方 LED 显示屏实际使用面积为约 平方米
造价约人民币 元
折合单价为 13500 元/平方米
显示屏品牌为厦门强力巨彩,型号为室内 P6 表贴三合一
乙方负责显示屏前期投资制作与安装和后期维修维护
所涉及的 LED 显示屏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所涉及的 LED 显示屏经营权双方共同所有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合作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伍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每场次 元
特别情况甲乙双方协商
2、结算方式:自显示屏工程完工之日起,所产生的营业额 40%归甲方所有,60%归乙方所有
因为乙方投资建设,维护和使用,所以此显示屏电费由甲方承担
3、税金缴纳:第三方如有需要开发票,甲乙双方各按比例分配
4、每月月初 5 号结算上月营业额,如遇周六周日,结算顺延
5、如甲乙方遇特别情况要为客户打折,应付给对方正常的销售额比例分配,打折部分由打折方方承担
第四条: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为此 LED 显示屏承揽业务,经双方协商好后,租赁给第三方
2、甲方召开员工联欢会或酒店自用显示屏时,向乙方申请可以免费使用
(二) 甲方义务1、甲方如发现该项目下 LED 显示屏损坏、黑屏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进行维修及更换
2、甲方提供此 LED 显示屏的安全保护工作,防止丢失,人为损坏,物品敲击或接触造成的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