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三章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适用法律与争端解决 一、名词解释 1
国际惯例:是指在国际技术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普遍接受和承认的习惯做法
明示选择: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指明当遇到合同权利义务冲突的时同意依据的国家的法律
暗示选择:即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指明合同的适用法律,当双方对合同产生争议并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时,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合同和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事项推定适用的法律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法律关系:是指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转让方与受让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规避:又称“法律欺诈”,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故意改变构成法院地国冲突法律规范连结点的具体事实,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准据法,从而使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
限制型商业惯例:凡是通过滥用或者谋取滥用市场力量的支配地位,限制进入市场或者以其他方式不正当地限制竞争,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对方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及其经济进展造成不利影响,或者通过企业之间的协议以及其他安排造成同样影响的一切行为
二、简答题 1.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有哪些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属于涉外合同
涉外合同的特点是,同一个合同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从而导致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合同的部分或者整体有约束
由于各国对同一权利和义务解释可能差别很大,这就产生了适用法律的冲突问题
当事人在不能通过调解协商解决问题的时候,将会依照一定的规则,解决合同冲突
国际技术贸易法律适用规则主要有: (1)国内立法是国际技术贸易合同适用的主要法律 (2)国际条约 (3)国际惯例 2、国际技术贸易合同适用法律的方式有哪些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的法律选择问题,一般适用以下三种情况: (1)明示选择,即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指明当遇到合同权利义务冲突的时同意依据的国家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