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六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学习目的与要求:掌握买方履行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问题处理掌握卖方履行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问题处理掌握卖方应制备的单证及常见问题处理提要:买卖双方一旦签订了贸易合同,就要按贸易合同的要约去履行自己的承诺
合同固然重要,合同的实际履行更为重要
只有经过合同的履行过程,买卖双方才能实现自己订立合同的目的,营取自己的利益
而贸易的成本与风险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处处存在,这不仅增加了履行的难度,更易使双反因履行的失误而失去自己的利益——常受更大的损害
在这一章中,也为大家介绍履行过程涉及到的制单取证事项
案例引述:某 A 公司在 1998 年 11 月与阿联酋迪拜某 B 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货物为 1x20 集装箱一次性打火机
不久 B 公司即开来一份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来证规定装船期限为 1999 年 1 月 31 日,要求提供“Full set original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全套正本清洁已装船海运提单)
由于装船期太紧,A 公司便要求 B 公司展期,装船期限改为 1999 年 3 月 31 日
B 公司接受了 A 公司的要求修改了信用证
收到信用证并经全面审查后未发现问题,A 公司在 3 月 30 日办理了货物装船,4 月 13 日向议付行交单议付
4 月 27 日接到收到议付行转来的开证行的拒付通知:“你第xxxx号信用证项下的单据经我行审查,发现如下不符点:提单上缺少“已装船”批注
以上不符点已经与申请人联系,亦不同意接受
单据暂代保管,听候你方的处理意见
” A 公司的有关人员立即审复查了提单,同时与议付行一起翻阅与讨论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以下简称《UCP500》)的有关规定,证实了开证行的拒付是合理的
A 公司立即电洽申请人,提单缺少“已装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