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元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利润中心经营协议部门:煤泥烘干事业部时间:2024 年 1 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东天元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煤泥烘干事业部利润中心经营协议甲方:山东天元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煤泥烘干事业部现任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壮大公司的综合实力,加速公司进展,根据《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的规定,本着“构筑平台、放权经营、宏观管控、分享成果”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投资建设的煤泥干燥项目的整体设施、生产及经营
型煤及煤矸石利用营销
其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发与经营
经营期限及考核期期限 1 年;其中 2024 年考核期限为: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31 日止
控制性指标3
1.经营指标:详见《生产任务目标书》附后
2.安全:全年不得出现重伤及死亡事故,轻伤不得超过 2 人次
2.调节性指标3
资金使用费率 i=10%/月b
资金使用费 F=(实际资金占用额-启动资金量)×i×使用周期3
设施(详见 5
监督性指标3
应收账款:月末应收账款余额<月加权平均销售额,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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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材料:月度材料库存金额<月加权平均材料使用金额3
库存成品:月度成品库存量<月加权平均销售量3
工资:遵照公司工资标准执行核算工资,工资控制在 3000 元≥月人均工资≥950 元,且个人最低工资≥760 元
客户反馈:不得损坏公司形象和声誉;客户投诉全年不得超过 3 次
质量指标:生产煤泥必须符合合同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