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 方: 电 话: 联系人: 乙 方:张 春 雨手 机: 13845408017 联系人:张 春 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多媒体宣传光盘制作事宜,签定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所有权:甲方应告知客户提供与多媒体开发相关的材料、图片和数据(电子版),其多媒体开发的所有信息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资料和法律规范书:甲方应在合同签定 3 日内,提供多媒体制作所需的文字(电子版)、图表、数据和制作要求等资料,乙方才正式开工,否则,制作工期向后顺延相应天数。意见提交:乙方将在本合同生效后 4 个工作日内,将光盘结构框架及主体页面创意设计提交给甲方认可,甲方应在 2 天内给予书面修改意见或认可签字,超过 2 天视为同意,乙方将继续制作。方案确定后,乙方将不接受甲方对结构框架及主体页面创意的新的修改意见。创意阶段:乙方承诺在制作资料完整的前提下,且甲方和客户认可创意后的 日内,完成一版的制作和程序。交付甲方验收;修改阶段:一版制作完成后,甲方可进行 2 次修改,在不修改页面创意和栏目结构本身的前提下,可对文字、图片、链接、动画、线条、局部色彩、图表等页面局部内容进行修改、调整。验收阶段:一、二版修改完成后,乙方将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于乙方通知后的 2 日内,给予明确验收意见和签字确认,如超过 3 日将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将不再负责为甲方修改。交工阶段:甲方验收签字并付清余款后,乙方将交付成品光盘文件;第二条:注意事项制作补偿:甲方改动,如超出本合同的范围,比如:在风格、版式上的重新创意等更改等,须重新交纳制作补偿费用,一般为本合同制作总额的 50%-70%。第三条:费用与付款方式付款金额:多媒体开发费用为:¥ 元;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付预付款:¥ 元;在验收签字的 2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余款:¥ 元;且甲方应一并付清实际多出的制作费。合同起始:合同签字盖章,且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制作费后,本合同即行生效,在完成服务项目并经甲方签字验收后,合同即终止。第四条: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1. 制作完成后,甲方对界面进行验收,验收期限为三天,在此期间内,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界面进行适当修改。2.验收合格,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3. 验收合格后,假如甲方需要修改界面,改动较大者须重新交制作费,改动较小者收取制作费用的 30%。第五条:违约责任处理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提供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