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网络游戏实物卡区域核心经销协议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XX 省 XX 市 XX 区签订。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具有产品合法销售的资格和权利,拥有产品在相关地区的合法的运营权;2.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为互联网数字产品提供专业的代收服务的企业,并同意同甲方合作,在双方指定的地区开展相关产品的销售任务;3.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专长特长,为共同拓展互联网数字产品市场,为广阔用户提供更多相关服务,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又同意共同合作。有鉴于此,为共同拓展网络游戏市场,为广阔用户提供更多相关服务,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乙方在双方商定的协议规定区域内开展经销《XXX》实物卡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如下:第1条名词和定义1.1XXX:是甲方研发设计,实现针对数字产品营销支付的平台,利用在线直充技术接口形式,可面对甲方所属的《XXX》以及后续推出的所有网络游戏或其他服务、产品进行预付费充值卡。XXX的形态分为实物充值卡和虚拟充值卡两大类;1.2实物充值卡:甲方负责加工制作的在卡面上印有卡号密码的实物充值卡,卡片上卡号可见,但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码被保护膜覆盖,卡号密码能够为甲方运营的相关网络游戏用户帐号提供相应的游戏信息内容使用费,并包含相应金额的网络游戏用户预付费卡,用户支付甲方所有网络在线游戏费用,向游戏最终用户收取“网络游戏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费”的销售形式;(以下简称“实卡”)1.3虚拟充值卡:甲方负责在系统内按一定规则生存数字序列号,数字序列号包括卡号和密码的数字信息。没有经生产,无卡体,以无形(虚拟)载体的形式(卡号+密码形式)并包含相应金额的网络游戏用户预付费卡,用于支付甲方所有网络在线游戏费用,向游戏最终用户收取“网络游戏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费”的销售形式,也称为卡密形式。(以下简称“虚卡”)1.4协议产品:通过实卡卡号密码的方式进行销售的《XXX》实物充值卡,亦可称为产品;1.5区域核心经销商:是指在该合同区域由甲方直接供货且经甲方授权经销“XXX”实卡的非独家销售商。第2条合作项目和内容1.6合作内容:乙方利用甲方的“XXX 实卡”,在指定的销售区域成为甲方协议产品的核心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