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项目联合招商合同书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日 期 : 年 月 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业项目联合招商委托合同项 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地址: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电 话: 传真:法定代表人: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电 话: 传真: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商业部分招商代理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如下条款达成一致,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标的物甲方委托乙方招商代理的“本项目”位于 ,其商业部分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
本标的物的委托非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自行招商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招商,甲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二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展如下的工作内容:1、 根据甲方的物业条件,为甲方寻找合适之租户进驻;2、 全面对目标客户推介“本项目”;3、 负责协助甲方与目标客户进行深度洽谈,具体条件以贵司最终确定为准;4、 促进客户尽快签约并交纳相关费用;5、 为客户提供项目资料及市场资讯,务求以专业服务态度给予客户租赁本物业的信心
第三条委托时间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六个月止,期满后若一方未提出书面反对,则合同自动延期
第四条甲方义务与权利1、 甲方义务(1)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的代理费;(2) 甲方须对本合同项下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及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可证;(3) 甲方业已取得本合同项下物业为可合法招商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4) 甲方对因“本项目”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5) 提供招商工作所需的“本项目”相关资料;(6) 及时通报乙方招商进度,如“本项目”的租赁条件有任何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7)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相关推广建议制定商业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