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股权质押典当合同合同编号:2024 年股质字第 06 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内蒙古中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当户(抵押人):苗飞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152728198103152118 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北路 32 号 13 号楼 1 单元 601 号 邮 编: 017000 联系电话 :13947797782典当行(抵押权人):内蒙古中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 40 号博龙投资大厦 718 室邮政编码: 010020法定代表人:郭和平联系电话: 0471-3306602传 真: 0471-3306611鉴于:甲方(当户)与乙方(典当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商定,甲方将其持有内蒙古中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9 %股权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乙方在对当物进行审查、评估并同意收当后将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甲方当金并收取一定比例费用
双方同意,该质押股权作为甲方向乙方偿还当金本息、典当综合费用、违约金(如有),以及实现质押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变卖费、提存费、应缴纳税费、交易手续费、诉讼费、仲裁费等)以及所有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他应付款项的担保
一、 质押股权基本情况及评估价格1、本合同所指股权是指甲方所持有内蒙古中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9 % 股权 及该股权在质押期内产生的孳息
2、 内蒙古中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时间: 2024 年 5 月 9 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正大厦七层,注册号为:150105000052364,法定代表人:郭利平
3、 双方确定质押股权评估价格为人民币(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