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股票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书,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条款如下:一.委托信息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 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账户(下称委托账户)内的资产进行资产管理(资产信息见附件)
资金账号: 户 名: 2、委托期限为___年(月),委托授权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5、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协议,不得异议
6.协议期间,如国家(包括地方性)有关权力部门依程序对委托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实行查封、冻结、强制划转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本协议附件:特别授权委托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收益1.资金余额收益的计算方法:初始委托股票数量和委托期满交接时的除权配送后股票数量两者比例相一致后,减去委托期内发放的红利,再减去初始委托时的资金,等于资金余额收益(详细见附件 1,下同)
2.甲乙双方约定的考核标准是账户资金余额的增减,而不是账户总市值的增减
即乙方不对标的股票的价格和涨跌负责,也不对账户整体总市值的盈亏情况负责,只针对账户的资金余额收益负责
对于个股配股,送股,缩股等情况,以相应比例除权计算后为准
3.乙方针对甲方所指定的股票进行操作买卖,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委托管理期内上市公司所发放的股息、红利归甲方所有,在计算收益时予以扣除
5.委托管理期未满,但管理期内委托账户资金余额收益超过 20%时,此时甲方应向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