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订购合同草莓订购合同 订购人(甲方): 合同编号:出卖人(乙方): 为保证有充足、稳定的加工原料,以利于组织生产,顺利完成外贸订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草莓订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草莓订购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尖椒共 吨,收购保护价为 元/公斤
第二条 质量要求:1、品种:本地草莓;2、规格:直径 2cm-4cm;3、外观质量:新奇饱满,无腐烂,无机械伤
第三条 收购保证金:甲方□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 元
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四条 交货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履行交货,具体日供应量根据甲方生产计划通知乙方;地点 ;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自行将草莓运至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草莓随机检验,乙方须提供农残鉴定合格证书;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 担保方式: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根据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规格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 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