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荒山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运城市盐湖区上王乡子谏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职务:村委会主任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运城市盐湖区上王乡子谏村的经济进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1
1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位于运城市盐湖区上王乡 子 谏 村 , 甲 乙 双 方 共 同 勘 查 确 定 的 四 至 边 界 为 : 东 至 , 西 至 , 南 至 ,北至
(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1
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 亩
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3 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假如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4 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5 甲方承诺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进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3
1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