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蔬菜购销合同甲方(购买方):乙方(供方):彭州市三界丰碑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为了调动菜农积极性,促使蔬菜生产优质、高产、保证蔬菜供应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担风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协商内容如下: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通过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此协议受法律保护,不得违反
1、乙方为甲方提供蔬菜类产品约 种左右,供货价格乙方承诺在成本价格上加价 元/公斤—— 元/公斤,保证为市场供应最低价格
2、乙方保证供货产品的质量,对形状严重不规则、霉烂、不新奇等可能会影响销售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进行相应折扣收货数量及价格
3、甲方保证每次订货量不低于 吨;乙方承诺每次订货配送率不低于 98%
4、甲方需在进货前三日的下午 15:00 前向乙方提供进货明细
5、乙方保证货物在订单收取日后第三天上午的 8:00-10:00 配送到乙方冻库装卸场
有特别情况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按时配送到位的需提前通知
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有权派专门的市调人员对送货当日的批发市场进行调查
7、甲方应建立专业的营销团队,大力开发拓展直销终端客户,适时反馈营销信息,加强市场分析,科学制定提交下季菜品的种植计划和营销方案,与乙方建立起长远合作伙伴关系
二、 结算方式甲方需按每次蔬菜总金额与乙方于配送当日一次性结算(若销货额较好,乙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申请提前支付部分货款)支付方式为转账、支票或现金
三、 运费负担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 合同纠纷的解决首先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 合同起止时间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执 份 ,乙方执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