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遇到合同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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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形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一种是因解除而终止,即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
另一种是因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的情形,下面由赢了网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因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
所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
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有类似“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或除特别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的规定,即所谓的“中途禁止解约条款”
合同签订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当事人往往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删节或补充合同条款,使合法律咨询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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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同的履行更有利于合同目的或当事人自身利益的实现
在法定的条件下,允许解除租赁合同
1、协议解除: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
事实上,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同时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而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中途解约的情形是存在的,并且有日益增多的倾向
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一般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此时,出租人应享有解除权,收回租赁物
3、有效成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在交付期限届满,出卖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在合理的催告期限内仍未交付
假如此时,出租人并未将向出卖人索赔的权利转让给承租人,则交付租赁物首先是出租人的义务,承租人应得以出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为由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
4、一般情况下租赁物有瑕疵,出租人不负担瑕疵担保义务(参见《合同法》第 24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