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及补充协议信息来源:广州装修公司 http://www.gzjx868.net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发生的矛盾纠纷,大都是因为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有合同,但合同的内容条款过于简单、笼统,对合同双方的责任约定不明确,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强,这是装潢合同中普通存在的问题。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当遵循诚实、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为了法律规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市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统一合同文本——《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其主要内容有: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合同中的发包商(简称甲方)的装饰房应系合法居住用房、租赁房或产权房;承包方(简称乙方)应为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代表,并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具有装饰施工资质的企业,合同中应写清装饰施施工场地点、面积。 2)装饰施工内容和承包方式 合同中装饰内容及要求是合同的基本内容之一,施工纠纷往往由此而出。装饰施工内容应当具体,以居室为单位,分别写清装饰内容、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要求。 装饰施工承包方式可分为二种: (1)包工包料,习惯称为“双包”。现在人们的工作节奏、生活节奏快,选择这种方式装饰住房最为方便、省时、省力,但是目前京城的消费者很少采纳这种方式。 (2)部分承包。这种承包方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清包与不包的内容,双方的权责清楚,避开因内容遗漏、权责不明而引发纠纷。 (3)明确工程价款 这是一个敏感的问题。无论何种承包方式,工程价款必须在合同中写清楚。在合同中,总价款中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其他费用。税金、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指导价》中都有规定,容易测算,双方商定后,即可写入合同。 (4)开工、竣工日期 开、竣工日期在合同中必须写明,并严格遵守,因为它涉及违约责任的认定。 (5)材料供应的方式及质量约定 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部分承包都应在合同附件的材料单上详细写上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合计价,在甲供材料的料单上还应明确写上材料送达地点和时间。(《合同》规定: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送达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