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观光电梯钢结构制作及安装承包合同甲方: 乙方: 兰州永康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良友饭店观光电梯工程 ” 项目的观光电梯井道钢结构及基础,幕墙、制作安装工程的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责任、保障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及内容:位于 良友饭店 的观光电梯井道钢结构,幕墙、制作安装工程,总高度为: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机械设备及所有工具、包工期、包管理、包质量、包安全
该工程承包后,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三、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1、钢结构井道制作及幕墙、安装价格:人民币 160000
2、付款方式: 主钢构材料进场付合同总造价 40% ,主钢构安装 完工付合同总造价 40% ,整体完工付合同总造价 17% ,预留合同总造 价 3% 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四、质量要求:由于本项目的观光电梯井道钢结构,幕墙的制作安装工程为原建筑设计图纸外的内容,乙方须按甲方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为施工验收依据
按图施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相关部门的电梯验收法律规范,如经监督站、监理单位、电梯公司及电梯验收部门检验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返工,直到达标为止
五、工期要求: 须在 30 日内全部制作安装完成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误工,工期顺延
六、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及现场协调
2、办理该工程所需备案的相关手续,如遇建筑检查、城管执法、市政等部门检查施工,甲方应负责协调
3、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七、乙方责任:1、根据电梯公司提供的技术指标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绘制施工图纸
2、根据上述图纸将钢材的型号、规格、材质书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作为乙方采购材料的依据
3、自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