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 附件 l: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准备的资料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单位的综合报告,包括规划设计情况,工程施工情况、工程竣工情况、工程管理情况、财务决算情况;集中供水工程(一般联村以上项目)要有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管理、财务决算报告,可装订成册;单项小型工程(一般单村及其以下项目)要求有一个简要的工程建设情况报告。 (二)乡、镇完成工程总体分布图,建设项目计划和完成工程情况统计表,工程项目竣工情况登记表,单项工程情况卡片(以村建档建卡,存档备查)等。 (三)所有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图表、设计修改部分文件、图表,设计批复及设计变更批复文件(单项小型工程设计文件备查)。 (四)竣工决算报表。包括单项工程主要技术指标表,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及决算表和单项工程决算表,单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表。 (五)县级审计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报告。 (六)建设单位对每项工程的自验报告(备查)。 (七)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文件。 (八)工程建设大事记。 (九)反映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影集(贴粘式)。影集中要有每处工程的照片及文字说明。 (十)日供水 1000 立方米(或供水人口万人)以上的单项工程须按上述要求全部提供,其他小型饮水安全工程,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适当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