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美丽乡村评选活动工作方案(新) XX 市“美丽乡村”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新形势下农村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农村开展“美丽乡村”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好全运会为契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在全市农村开展“美丽乡村”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加强农村文明建设,为加快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 XX 县区、县(市)开发区所属行政村。 三、评选标准 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农村部分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评选内容,主要考核各地区文明创建、文化活动、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整体形象等指标。其中文 明创建重点考核文明户评选、道德提升、志愿服务等 3 项内容;文化活动重点考核文化广场、广场活动、农家书屋等 3项内容;设施建设重点考核科普画廊、村卫生室建设等 2 项内容;环境整治重点考核村容村貌、农村道路、生活垃圾处理、卫生厕所普及、自来水普及和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等 6 项内容,整体形象重点考核村庄整体环境和村民精神面貌等内容。(具体见附表) 四、评选办法 本着“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在地区考核推荐的基础上,由市创城指挥部农村创建组抽调人员组成测评检查组,对推荐参评的村进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按照得分排序,最后排在前 20 名的村为 XX 市“美丽乡村”。 五、组织实施 组成由市文明办、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科协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全市“美丽乡村”活动考核组,对申报村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 六、活动步骤 1.推荐申报(11 月 30 日前)。各区县(市)按照文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村进行考核后,推 荐优秀村参评“美丽乡村”。要求每区、县(市)推荐不超过 4 个村,棋盘山开发区推荐不超过 2 个村。 2.考核评选(12 月 1 日至 12 月 10 日)。市考核组将严格按照《XX 市美丽乡村评选测评指标》,对各申报的村进行测评。 3.总结表彰(12 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