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站人员职责、制度、应急预案 5 则范文 急救站工作管理制度 1、急救站符合《XX 省急救站(中心)建设基本标准(试行)》; 2、 配置、职能部门监管,相关制度和职责建立及各类救治预案体系建设完善。 3、负责完成指令院前急救任务。接到 120 出车命令,迅速出动救护车及随车医务人员完成现场救治、途中监护、安全转送等一系列院前急救工作。 4、遇有重大灾害、伤害事故等群体性伤病事件,服从县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统一管理和 120 指挥大厅的指挥调配,指挥车辆和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救治。 5、急救站实行首诊负责制和二十四时应诊制,有与工作量、功能任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组建的院前急救医疗队伍并相对固定。急诊进修医师和实习医生及实习护士不能单独行使院前急救职能。 6、严格执行有关急诊和院前急救方面的各种流程标准及技术操作规程,建立急救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提高急救业务水平。 7、急救站必须对接、转、送的急、危、重伤病员采取紧急救治措施进行救治。要注重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机结合,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服务标准,规范病人的转运接收,做好后续治疗和专科治疗工作,努力提供优质急救服务。 8、配置的急救医疗抢救设备、通讯设施等,要及时保养、维修和更新。 9、严格执行急救车辆管理制度,保持值班救护车辆车况良好,接到指令后,必须派出救护车,值班救护车应当转车专用,不得执行非急救任务 10、执行报告反馈制度。按规定做好急救医疗资料,包括院前急救病例等的登记、汇总、统计、报管,并及时向卫生和行政部门和中心报送救治信息。 11、提供科研平台,积极开展院前急救科研工作,在院前急救工作中注重经验总结,不断提升院前急救服务水平。 12、相关职能部门对急救站有完整的管理、监督、评价、考核体系。 急救站管理制度 1.建立急诊医师、护士、驾驶员上岗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参加 XX 县区 120 急救指挥中心等上级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独立值班的急诊医师必须具有 3 年以上、急诊护士必须具有 2 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驾驶员必须具有 3 年以上的驾龄,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2.工作时间要衣冠整洁、统一着装,并佩带胸牌(胸牌不得转借,丢失要及时上报、补办),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3.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二十四小时应诊制,每班保持足够的人员和救护车值班,出车要保证一驾一医一护人员及装备。 4.值班人员要提前 10 分钟接班,认真做好急救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急救箱、药品...